馆方认为所见旧资料不重要
这些资料真的来自国家博物馆吗?如果是,为什么会在市场上出现?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拿着秦杰部分藏品的照片来到国博。国博相关部门负责人看过照片后解释:“国家博物馆列入永久保存的资料,是严格封存并妥善保管的。属于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的文件,在逾期后会通过滴酸等办法销毁。但这些资料不属于保管部门保管范围,像住房申请报告,是20年前的资料,房子已经解决了,这个资料也就失去了效力。有可能是相关行政部门把它作为废弃资料处理掉了。”国博文献库工作人员说:“这些资料绝对不是文献库流出的。国博很多专家有专门办公室,有些专家很久没有来过,有些资料也不要了,有可能是工作人员把办公室里的东西处理掉了。”
按国家文物局1985年公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提借文物必须有凭证。对此,国博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这样的提借单还只是过程性资料,最终的登记记录是严密保存的。”
那些吸引秦杰注意的纸袋子(带有中国历史博物馆通史保管部、中国历史博物馆陈列部或中国革命博物馆保管部字样,共634个)又是怎么回事呢?国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这样的纸袋子是一般办公用品,国博很多工作人员手里都有。通过袋子上手写的说明看,可能是研究人员自己用于研究、著书而拍摄的资料。”
专家说如此处理太不妥当
没有被列入保存范围的资料,难道就能够随意扔掉吗?中国收藏家协会杜主任说:“未列入永久保存、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保护范围的资料,可以送到造纸厂或用粉碎机粉碎,随意流到社会上去,影响不好。”
著名学者、文物鉴定家史树青说:“这样处理资料太不妥当。有些涉及人事的文件是不应该公开的。涉及到馆藏实物的就更不应该公开。”史先生还提出,各地在修缮、扩建、翻建博物馆、纪念馆时,都存在废旧资料、文件如何处理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中国收藏家协会书报刊收藏委员会主任李润波说:“重文物重器物轻资料的处理方法,表明相关部门整体管理水平下降。”
这样处理资料不仅不妥,还会存在很大隐患。当这些照片在市场上可以随意买卖时,任何人都可以将其据为己有。如果有人拿着这些图片用于出书、展览,甚至用于广告,声称这是自己的作品时,不知道图片的作者会有何感想,著作人享有的权利又如何保障?
中国收藏家协会书报刊收藏委员会秘书长彭援军说:“国家馆过剩的资料可以转给地方图书馆或与藏品相关的地方纪念馆(室)使用,也可以与民间收藏组织取得联系,10年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曾联系书报刊收藏委员会,将留存后仍多余的各地报纸年度合订本转交给协会,并促成了报国寺中国报刊馆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