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Nancy Cunard:斜剪裁刘海,浓重黑眼线如同“烟熏妆”鼻祖,长的矮胖琥珀大项链,非洲手镯,再配上一只象牙色的烟嘴
Cunard家在伦敦的寓所居住过搬到唐宁街10号去之前的丘吉尔,家里的小女儿又在传言里(眼下的照片中仍是)美貌绝伦。她不是个漂亮的瞪羚,过早地有了无可奈何的悲伤和自责神情,皮肤苍白,眼梢象东方人似的稍长,颧骨较高,时常微微颤抖,皮肤越是贴近骨头脸庞就越好看,死亡好象也显得越近。伦敦的报纸热中报道她的成人礼宴会,刊登她那从爱斯科赛马会运来的四套精良行头和一大堆采购自巴黎的保罗·波烈长袍。几年后Nancy Cunard移居巴黎,她也深刻了解自己的上流身份与美貌,她不是个普通的美人,而是独特:斜剪裁刘海,浓重黑眼线如同“烟熏妆”鼻祖,长的矮胖琥珀大项链,非洲手镯,再配上一只象牙色的烟嘴。她总是登上《VOGUE》。
只要她愿意,就能接触到当时活跃的文艺分子,艾兹拉·庞德,T S 艾略特,詹姆士·乔伊斯,萨缪尔·贝克特,聂鲁达,还参与了威得汉姆·刘易斯引领的“旋涡派绘画”浪潮,被“达达团体”和超现实主义的小圈子所接纳。她曾经做过上述几位诗人的情人,关系虽然短也无结局,却深刻影响了诗人,仿佛在文字里对她竞相赞美。在露易丝·戈登教授的考证中,艾略特曾在《荒原》里用一个章节《FRESCA》来描写Nancy Cunard,后来被妒忌的艾兹拉·庞德给删掉了,关于此事艾兹拉·庞德又写了首长诗来诅咒那些爱上Nancy的男人。聂鲁达的《爱情的十四行诗选》里的“要不是因为你的眼睛有着月亮的颜色/有彩虹,有劳动,有火焰的白天的颜色……”这一章节也特意为Cunard所写。教授说,他们爱她并非仅仅因为美貌、地位或者放肆的性观念,还有热忱、正直以及对文学同等的才情和热爱。她也出版了诗集《月下》和《逃犯》,当母亲斥责她是无用的废物后,又在伦敦郊区开了出版社“Hours Press”,手工印刷,限量出版,是当时最成功的小型出版社。萨缪尔·贝克特就是在那里第一次为世人所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