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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鸡尾酒?
鸡尾酒(Cocktail)是一种非常有趣的酒精饮料,关于它的起源现在谁也说不清,但是我这里还是给大家几个简单的说法供您选择。Cocktail来自一个英文短语:Cock your tail,意思是把你的尾巴翘起来,也就是打起精神来。(信不信尤你!)
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一名酒吧调酒师经常到附近的一家养鸡场偷鸡,鸡场的老板是英国殖民主义同情派。这名调酒师用公鸡的羽毛来装饰他的鸡尾酒,而经常来这里的法语顾客也很喜欢,他们对调酒师说:Vive le cocktail!(意思是给我来一杯鸡尾酒!)(这个说法好像有点儿离谱)
十九世纪早期人们把杂交马的尾巴剪下一段来区别纯种马,而这些被剪掉尾巴的马被称作Cocktailed Horses。由于鸡尾酒是一种混合饮料,本身并不“纯”,因此这种混合酒精饮料就被叫作鸡尾酒(Cocktail)。(我觉得这个说法比较接近!)
鸡尾酒的现代概念很简单,就是把两种以上的饮料混合在一起,盛放在相应的酒杯里,并用水果装饰的合成酒精饮料。虽然把不同的饮料混合在一起的这种做法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了,但是鸡尾酒(Cocktail)一词的正式出现是在1806年纽约发行的一本杂志里面。上面记录着杂志主编回答读者关于Cocktail一词的解释时说的话:“鸡尾酒是一种激动人心的饮料,它把蒸馏酒与任何一种糖汁、水或苦精混合起来,是我们这个大选之年的酒精毒药,那些民主党候选人喝下这样的酒后就什么也不在乎了……”。
美国是鸡尾酒艺术的发源地,在这里曾经见证了鸡尾酒艺术的浪漫情调和时尚流行,尤其是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美国人发明了很多经典鸡尾酒,这使鸡尾酒文化贴上了一个美国标签。随着九十年代各种调味蒸馏酒和新品果汁饮料的不断推出,在过去几年里,对鸡尾酒的推崇又重新回到人们中间,继而在全世界范围内又出现了许多新品古典鸡尾酒。

鸡尾酒的早期时代背景
早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几百年前,欧洲人就已经开始探索酒精的奥秘了。在欧洲南部人们酿造出了葡萄酒和白兰地;而在欧洲北部,由于气候寒冷,不适宜葡萄种植,人们就从谷物中蒸馏酒精。有趣的是,不管是由葡萄汁还是麦芽浆蒸馏而来的酒精,人们都被它“药用”价值所感动。我们经常能够听到人们对这种“生命之水”的颂扬,比如:拉丁语Aqua Vitae,法语Eau de vie,盖尔克语Usquebaugh以及英语Water of Life。后来,由于技术的进步,蒸馏成本越来越低,酒精产量也越来越大,人们又开始以之为基酒生产各种利口甜酒。
随着欧洲人在大西洋另一侧的美洲大陆上定居下来后,他们也带来了欧洲“旧大陆”上流行的啤酒和葡萄酒的酿造知识,他们对酒的偏执甚至让你误以为,喝水倒是不健康或是很危险的。早期的殖民主义者是很疯狂、怪异和贪婪的,他们会尝试使用几乎所有的植物进行发酵蒸馏,比如南瓜、萝卜、核桃等等;他们甚至在啤酒里加入白桦木、松木或冷杉的味道。欧洲人在弗吉尼亚以北地区种下大量的苹果树来生产苹果酒,苹果白兰地。苹果白兰地是早期殖民者最重要的酒精饮料。它的生产成本低,不用购买昂贵的蒸馏器即可生产因而非常流行。在冬天里,发酵的苹果汁或被称作苹果渣(Cider)的酒精溶液被放在室外使其结冰。把冰层去除后剩余的部分就可以理解为是浓缩的含有酒精的苹果酒了。
随着新旧大陆贸易往来的增加,欧洲殖民主义者发现他们探索新大陆的足迹竟然也是一个对各种香料和植物的发现旅程。早在1571年,一个西班牙人Nicolas Monardes就发表了一篇文章描述来自美洲大陆的香料和植物是如何影响欧洲人日常生活的。在法国和意大利,这些新鲜的香料和植物被用来生产葡萄加强酒(Fortified Wine)、味美思(Vermouth)和各种开胃酒(Aperitif)。说来也怪,这些产品最终又跨越大西洋回到了美洲大陆,成为鸡尾酒文化中的重要角色。
鸡尾酒的传奇故事始于朗姆酒。1640年,曼哈顿的一个行政官(Wilhelm Kieft)设立了第一个蒸馏器开始蒸馏金酒并在当地的酒馆里销售。后来,曼哈顿落入了英国人手里,他的蒸馏器也被用来蒸馏朗姆酒,这就是美洲新大陆上第一种国际化的蒸馏酒。其实,朗姆酒的发明完全是个偶然因素。在发现了美洲新大陆后,哥伦布在他的第二次航程时,为美洲大陆带来了用于榨糖的甘蔗。为了把榨糖的利润最大化,欧洲殖民者把榨糖后的副产品蜜糖浆发酵,蒸馏出了朗姆酒。十七世纪末期,朗姆酒的生产已经具有比较大的规模了,以致于英国政府还颁布了专门的法案来保证相应比例蔗糖的生产。朗姆酒在当时是很多种殖民地饮料的基酒,尤其是与果汁混合饮用的Punch。这种喝法在加勒比、南美洲和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甚是流行。